易初明通质保政策

零件质保政策适用范 

  • 通过该平台从易初明通购买的传统卡特零件

零件质保

  • 自客户购买零件安装之日起12个月,安装日期以维修报告日期为准
  • 如果零件非代理商安装,自零件出库日期起 12个月,零件出库日期以零件出库单为准
  • 其它特殊情况,例如客户一次性购买大批零件的情况,需书面说明实际情况,以确保符合索赔流程

注意:零件质保期会根据卡特最新政策进行整,如有调整会另行通知。

客户责任

  • 按照操作保养手册,正确使用维护设备
  • 使用代理商提供的正品保养零件
  • 按照代理商提出的合理建议,对设备管理,燃油使用管理,设备维护等进行相应改进

喷油器燃油泵零件索赔限制条

  • 第一种情况客户购买了零+安装人工客户使用卡特正品保养件并且按照操作保养手册进行保养

a)  零件在  12个月保修期内第一次损坏,客户从公司购买正品保养零件,提供零件索赔。检查或更换零件时,检查客户燃油系统,及燃油购买渠道,储存情况,拍照记录,上传维修管理系统。同时指出客户在燃油使用管理上的不足,提出改进建议,并在维修报告上注明

b)  零件在12个月保修期内第一次损坏,如客户未从公司购买正品零件,拍照记录,提供零件索赔。提醒客户必须从公司购买正品零件,

并严格按照操作保养手册维护设备否则不再提供零件质保在维修报告上注明

c)  零件在12个月保修期内第二次损坏,客户从公司购买正品保养零件(由 CSR 提供保养零件购买记录,购买量符合日常消耗),提供零件索赔

告知客户所更换的零件不再享受零件保修

d)  零件在  12个月保修期内第二次损坏,客户没有足量的保养零件购买记录(由 CSR 确认),不提供索赔

  • 第二种情况:客户从公司购买零(包括喷油器和燃油系统部),自行安装

a)  客户支付检查及安装费用后,12个月内损坏,客户需要支付第一次的检查费用及安装费用

b)  客户支付检查及安装费用后,参照第一种情况执行

本政策最终解释权归易初明通所有